需要進行房屋安全鑒定的八種情況
發布:admin 時間:2021/11/11 9:09:14
房屋的居住安全問題一直都是人們最關心的事情,但是隨著現在使用年限的增加,還有房屋的不合理利用、自然災害等等都是會影響到房屋的居住安全問題,所以為了我們的安全著想,我們需要定期進行房屋安全鑒定,那么你們知道需要進行房屋安全鑒定的現象有哪些嗎?
1、非住宅房屋裝修涉及拆改房屋結構、明顯加大房屋載荷的,應當由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鑒定符合安全條件后,方可施工。
2、擬對房屋結構進行加層、插層或其他形式結構改造時:該情形直接會影響房屋結構的安全性和使用性,必須進行房屋鑒定評估。
3、嚴重損壞的房屋一般不得裝飾裝修,確需裝飾裝修的,應當先進行房屋安全鑒定,并根據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書建議采取修繕加固措施,達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條件后,方可進行裝飾裝修。
4、當房屋需進行整體移位時需要專業性很強的團隊運作且少見,毫無疑問,該情形必須進行詳細房屋安全鑒定評估,給出移位時可能出現的問題,并提供相關整體移位建議。
5、原有房屋改為公共娛樂場所或生產經營用房的,經營者應當向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申請房屋鑒定。
6、由于外在作用導致房屋結構可能出現損傷時,所謂外在作用,通常指出現意外事故,如:遭受到汽車或墜物的撞擊、爆炸物的沖擊、腐蝕性氣體或液體泄漏及人為破壞等,為保證建筑結構的安全使用,需對其進行必要的房屋安全鑒定。
7、房屋結構遭受災害而未引起毀滅性倒塌,相關方想加固繼續使用時。災害通常有:火災、地震及水災等,該情形對房屋安全檢測鑒定團隊技術水平要求較高。
8、興建大型建筑或者有樁基、地下建筑物和構筑物等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應當在開工前向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申請對施工區相鄰房屋進行房屋鑒定,并按照規定采取安全保護措施。
今天小編以八點總結需要進行房屋安全鑒定的情況,概況的不是很全面,但確實最為常見的一些現象問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